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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抱怨三星手机售后服务
http://news.21tx.com 2008年02月22日 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梅楠) 围绕一台“生病”三星手机的维修过程,让南京市民王先生对“三星”的国际品牌形象产生了怀疑。日前,王先生向记者诉说了对三星手机售后服务的不满,他怀疑,三星手机售后服务部门向消费者乱收费。

  初次维修:

  无奈之下掏了100元

  据王先生介绍,去年10月5日,他在南京新街口地区一家大型电器商场,花2700元购买了一台三星U608型手机,但使用不到2个月,手机就出现“黑屏”。12月29日,王先生带着问题手机,来到位于洪武南路上的南京丽塔电子有限公司三星手机售后服务中心,要求“三包”维修。

  该中心的维修工程师在对该手机进行检测后,认定该手机发生“浸液”,认为此机故障是机主人为因素造成的,所以不属于“三包”保修范畴,要想将问题手机修好,只能自掏100元钱费用,重新更换手机主板电容才能解决问题。

  之后,这位维修工程师承诺,经过维修的手机,不会再出现同样的问题。虽然王先生心有不甘,但出于对三星品牌的信任,他并未多计较,缴纳了100元的维修费用。

  二次损坏:

  同样问题花了600元

  今年1月底,王先生到售后服务中心取回已经维修好的手机。但让王先生没有想到的是,刚刚经过维修的手机,仅仅使用了十几天,又发生和以前同样的故障。2月12日,王先生再次来到三星手机售后服务中心,维修人员在对手机进行检测后,认为需要重新更换屏幕才能使用,这项费用是600元,维修费用需消费者自理。

  两次不同的维修方法,让王先生感到十分不解,同时,王先生认为,手机出现“花屏”问题,是机器本身质量问题,应当属于“三包”范围。现在,三星售后将这笔维修费转嫁由消费者来承担,是在忽悠消费者。为此,王先生和三星售后多次交涉,希望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但让王先生失望的是,对方拒绝免费维修。

  王先生说,他当时决定购买三星手机,就是考虑到三星是大品牌,有着较高的知名度,信誉好,而且售后服务完善。就目前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他改变了对三星品牌的看法。

  三星手机:

  “三包”规定现在不全

  就王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昨日与南京三星售后服务中心安小姐取得联系。她告诉记者,按照三星公司的规定,手机只要出现浸液问题或因浸液引起的其他故障,都不属于“三包”免费维修范围,就算不是“人为因素”造成手机浸液也同等对待。

  那么,手机出现浸液问题,是人为原因还是手机本身的质量问题,该如何认定?安小姐说,这个我们不好认定,这是质检部门的事,和我们无关。记者又问道,既然无法认定手机浸液是否是人为因素造成,还要坚持收费,这是不是霸王条款?安小姐回答,售后只按照厂家的要求办事,其他不知道。

  记者多次向安小姐要求,能否就他们的三包规定中有关的维修费用标准进行说明。安小姐说,他们的“三包”规定不全,并表示将会提供一套完整的规定给记者。但是,直到发稿为止,三星售后服务中心没有提供任何材料。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国家颁布的《产品质量法》中的有关规定,就上述出现的情况,三星售后并没有尽到其维修义务,这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申诉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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