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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普及手机实名制 规定购卡限额
http://news.21tx.com 2006年03月10日 新闻晨报

  手机实名制应立法 限制每张身份证买卡量 明确具体罚则

  □周凯(晨报北京3月9日专电)

  “金融诈骗、走私贩黄的短信,我也不时会收到。”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上海代表赵效定,谈到不良短信时表示“深恶痛绝”。他建议,制定《手机实名制法》,明确 规定每张身份证购买手机卡的最高限额,如10张、20张等。

  赵效定表示,我国去年平均每天短信发送量高达8亿多条,一些不良短信也混迹其中,电信部门和公安部门为严厉打击犯罪分子不遗余力,上海去年也逐步开展“实名登记”制度,并且对不良短信的发送者展开追查。

  不过手机毕竟是全国联网的。赵效定介绍,上海市民接收到的不良短信,超过90%都是由外地手机发出来的,这增加了追查犯罪嫌疑人的难度。而如果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手机实名制,至少可以查到相关责任人。

  此外,很多犯罪嫌疑人买起手机卡来,一出手就是100张、200张,然后变换着号码到处群发。赵效定认为,如果出台《手机实名制法》,应该对每个用户的买卡数量作出限制。

  而即便抓到了滥发不良短信的人,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打击力度也很难提高。他希望相关法律出台之后,能够明确具体的罚则。

  赵效定也坦言,手机实名制执行中的难点在于电信运营商的代理商。由于鱼龙混杂,代理商往往执行规定比较松散。他表示,移动、联通等运营商应该向代理商提出相关要求,即代理商不执行规定的话将承担法律责任。“而除了手机,固定电话、一号通等通讯终端,也应适用实名制的相关法规。”赵效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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