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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下月起实施
http://news.21tx.com 2006年02月21日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陈莹) 记者昨日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了解到,经过修订的新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简称《办法》)已经于上周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正式发布。该《办法》将于3月17日起施行。

  新版《办法》将更关注注册人权益如何保障、面对域名争议问题应如何仲裁等业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新《办法》的出台对平衡商标等民事权益人与域名持有者之间的权益等方面 具有更实在的指导意义。

  明确界定何为“恶意”注册

  新《办法》规定,所争议的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将不予受理相关争议申请。此次修订将有利于平衡商标等民事权益人与域名持有者之间的权益,切实保障域名持有人的权益。

  新《办法》中,“恶意”注册的概念第一次有了清晰的界定。“抱有出售、出租目的注册域名”不再是判断恶意的标准,注册者只有向“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得不正当利益”才被定义为“恶意注册”。

  进一步保障注册人权益

  此外,对于域名持有人的权益,新《办法》做出了明确规定,“虽未获得商品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的,该域名属于持有人所有。所以从这些新的修改办法可以看出,注册人权益更进一步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互联网法律专家胡钢指出,按照新《办法》,CN域名注册和使用环境将更加安全。而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修订案则更加强调了“先注先得”的国际通行注册制度,体现了保护广大域名注册者权益的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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